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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否认履历造假官员升职 称平职调整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2年05月24日14:30  中国新闻网

  中新网太原5月24日电(任丽娜) 24日,山西省河津市委、市政府通过当地媒体对外公布了“山西河津科级干部履历造假 遭党内警告后升任局长”核查情况,称经核实,薛新民原任僧楼镇党委书记,于2012年2月平职调整为河津市住建局局长。

  据媒体报道,现年45岁的薛新民为了入党、升迁,伪造专科学籍档案,谎报本科学历;11次填报不同的出生日期。遭到“党内严重警告”处分后不降反升,从乡镇党委书记升任河津市住建局局长。

  此事23日被媒体曝光后,山西省河津市立即成立由组织部、纪检委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介入此事。

  据了解,在薛新民担任僧楼镇党委书记期间,有举报反映其年龄、学历等问题,运城市纪检委于2010年6月22日至7月6日对此事做了调查。

  经调查,薛新民档案中有不同的出生时间记载,经纪检委同有关部门核查认定,其出生时间为1967年9月20日,薛新民参加工作时为初中文化程度,其后来领取过西安财经学院专科毕业证、西安国际商务进修学院函授本科毕业证,经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、高等教育学籍处确认,其专科毕业证为假学历,本科学历为国家不承认学历。

  河津市委组织部2011年元月18日对薛新民学历进行了纠正,认定为初中文化程度。鉴于薛新民更改年龄、学历造假等问题,运城市纪委常委会2010年12月5日研究,决定给予薛新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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